首页 > 财经 > 正文

ST宏图业绩亏损 尚未收到法院重整事项裁定书

2022-02-18 09:45:24 来源:南京晨报/爱南京

2月15日,ST宏图发布《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南京溪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据了解,截至2022年2月15日,公司尚未清偿南京溪石对公司享有合法的到期债权,金额为人民币657.14万元。

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重整事项裁定书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的司法程序。

在法院受理审查案件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进行,以避免重整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董事会将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争取多方支持,以期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ST宏图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南京溪石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021年净利润预亏2.87亿元至3.88亿元

1月29日,ST宏图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预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继续亏损,亏损幅度同比大幅下降,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7亿元至-3.8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6亿元至-4.01亿元。

报告期内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鉴于公司流动性危机未能有效缓解、主营业务之一3C零售板块持续缩减规模等因素,公司报告期内除工业制造业务板块继续实现盈利,及艺术品拍卖业务板块逐步企稳回升,其他业务板块经营业绩受到较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一、3C零售连锁业务(1)报告期内,由于受疫情反复及流动性紧张的影响,公司持续减少实体店面数量、缩减业务规模,3C零售业务的营业收入出现大幅下滑,较上年同期下降约90%;(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金额约0.9亿元。综上,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2021年度3C连锁零售业务净利润合计亏损约3.07亿元。二、金融服务业务2019年下半年以来,全资子公司天下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下支付”)由于未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许可,处于停业整改中。报告期内,天下支付实际未发生业务。(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许崇静)

关键词: 业绩亏损 重整事项裁定书 破产重整

本网站由 财经产业网 版权所有 粤ICP备18023326号-29
联系我们:85 572 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