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持续扩容中 广州公示第三批创新应用
2022-01-17 09:24:59 来源:北京商报
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持续扩容中。1月16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央行广州分行于1月14日公示第三批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名单,并指出以“供应链金融”为主题,直面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包括广州披露的新一批名单在内,金融科技创新试点近期频现新进展:北京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首批项目正式“入箱”、南京推进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有业内人士指出,金融科技创新能够助力拓宽金融服务边界,提升覆盖服务群体范围,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广州公示第三批创新应用
2022年首批金融监管创新应用正在公示中。1月14日,央行广州分行向社会公示了新一批创新应用名单,于1月20日结束公示。这也是广州自2020年9月以来,对外公示的第三批创新应用。
具体来看,广州本次披露的2项创新应用类型均为“金融服务”,分别是由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推出的“基于数字技术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推出的“基于区块链和远程视频的供应链金融服务”。
包括本次披露的2项应用在内,广州累计公示了11项应用。更早一点,在2021年12月,还有吉林省、海南省两个省份对外公示了首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其中吉林省公示1项创新应用,海南省公示3项,参与主体包括银行、保险机构以及人工智能企业等。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王鹏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广州等地持续推进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应用的筛选、审查等工作,是符合整体监管要求和发展大趋势的。金融活动按照要求持牌经营、合法合规开展,而运用各类信息技术形成监管科技,能够更好地提升监管效能。
“前沿技术和监管内容相融合,打破了传统监管中存在的盲点或难点,同时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催生新产业。银行、金融科技公司等主体在配合监管部门做好合规监测的同时,也能够推进自身的产业数字化升级和发展。”王鹏补充道。
直面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在央行广州分行披露的信息中,提到了本次创新应用为“供应链金融”主题。
据央行广州分行介绍,本次公示的2个创新应用将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远程视频等新技术与供应链场景结合,探索加强供应链融资多方主体间信息共享的具体方式,优化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机制等,切实解决当前供应链金融发展痛点难点,着力提升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可得性。
另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16日,至少已有22个省市,累计对外公示了138项创新应用。在138项金融科技监管创新应用中,共计130项应用参与主体包括银行,涉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风控、供应链金融、支付等多个领域。
“金融服务”和“科技产品”两大应用类别下,“金融服务”类应用也占据主要地位。而在金融机构的相关金融服务中,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一问题受到广泛关注。而在过往各试点地区对外公示的创新应用中,“中小微企业融资”“供应链金融”等也一直是各项创新应用的高频应用场景。
王鹏指出,长期以来,中小微企业自身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问题,抗风险能力较弱,使其很难获得充足的金融资金支持。金融科技监管创新应用落地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帮助银行等金融机构调取多元化数据,包括经营、供应链等多个方面,同时在识别数据的真实性方面也有所保障,能够更好地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真正做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冰鉴科技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诗强同样表示,供应链金融创新应用主要是服务小微企业融资,是希望基于供应链贸易形成的数据来评估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企业信用状况,并为这些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有利于金融机构扩大服务群体,为小微企业提供更大的授信额度、更快的放款速度,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人的融资成本。
在王诗强看来,当前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应用方面走在前列的试点城市,也是小微企业活跃、有更高融资需求的地区,叠加金融科技创新、人才积累等优势,试点项目能够取得更快速进展,积累更多经验。
调动更多科技机构参与
自2019年12月底北京率先开启创新监管试点以来,在两年的时间里,试点地区范围和场景不断扩大。正如王诗强所言,首批试点地区则在应用项目扩充、落地方面走在了前列。在2021年,便有北京、深圳、重庆等地接连宣布,已有项目正式“出箱”。
而除了原有应用场景外,金融科技创新监管也在向其他领域拓展。2021年3月,证监会在北京率先启动了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工作,上海、深圳、广州、南京等地也获批试点。
进入2022年后,北京也对外披露资本市场金融科技“监管沙箱”首批16个项目,完成征集、评审和公示等工作后正式“入箱”。1月12日,南京宣布将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项目申报遴选工作。
对于下一阶段金融科技“监管沙箱”的发展方向,王诗强认为,金融科技创新能够助力拓宽金融服务边界,未来“监管沙箱”仍将主要围绕拓宽个人和企业融资边界、提高金融信息安全保障等领域开展,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热点技术是应用核心,但也仍有突破空间。另外,在参与主体方面,可以调动更多科技公司参与其中,使得参与主体更加多元化。
“‘监管沙箱’的初心,是为了促进技术创新和金融创新的融合。不论在哪一场景下,都要实现有效的商业闭环,这样才能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在试点地区、创新场景等方面实现不断优化,最终落地应用。”王鹏分析道。
王鹏指出,在传统金融服务流程被放入“监管沙箱”后,金融机构可能会有更多的业务“监管沙箱”实现融合,进行统筹监管。在保证用户隐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会有更多的技术、场景被应用其中,需更加注重产品的持续性、有效性。
(北京商报记者岳品瑜廖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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