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拟评选认定市级示范商圈 多次举行促消费活动
2021-08-29 11:21:42 来源:南方日报
更好发挥商圈(步行街)对促进消费的载体作用,佛山拟评选认定市级示范商圈(步行街)。日前,佛山市商务局发布了《佛山市市级示范商圈(步行街)认定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方案》显示,佛山将从规划布局、设施环境等六个维度对市级示范商圈(步行街)进行评定,被评定为市级示范商圈(步行街)者可获财政资金奖励。
根据《方案》的定义,“商圈(步行街)”包括综合型和专业型两类。其中综合型商圈(步行街)是指具有中心商圈地位,由多业态、多数量的商业及服务设施按规律组成,能够满足人们对购物及服务性消费的综合需要,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性商业集群;专业型商圈(步行街)是指以某一行业为主,汇聚当地该行业众多知名企业,具有一定规模,为消费者提供专业性消费的商业街区。
本次认定采用综合评分法,从规划布局、设施环境、功能品质、运营管理、公益服务、综合效益六个维度进行评分,并设置加分项。加分项主要为市级示范商圈(步行街)申报主体获得省级示范商圈(步行街)称号。
记者梳理发现,上述六个维度包括诸多具体指标,例如在数据指标方面,“规划布局”维度要求市级示范商圈(步行街)纯步行长度不少于500米,综合型商圈(步行街)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市级专业型商圈(步行街)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功能品质”维度要求市级综合型示范商圈(步行街)街区内有不少于20个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含)以上的独立门店或专柜,并有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品牌旗舰店、总店或展示服务中心,市级专业型商圈(步行街)则要有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中华老字号、地方老字号、地方特色美食、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等门店,并有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含)以上的独立品牌店;“综合效益”维度则要求综合型商圈(步行街)年客流量不少于1000万人次,专业型商圈(步行街)年客流量不少于500万人次,最近一个季度空置率不高于15%。
近年来,佛山还加快打造集岭南传统文化、都市现代生活、丰富多元业态为一体的高品质夜间经济集聚区,以“夜经济”带动消费增长。佛山市商务局局长苏岩曾透露,佛山已建成8个高品质夜间经济集聚区和80处夜间经济示范点。《方案》亦要求,市级示范商圈(步行街)要有具有独特性和创新性的夜景亮化方案。
消费是佛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之一。据2021年上半年佛山市经济运行简况,今年上半年,佛山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74.63亿元,同比增长18.1%,其中商品零售额1636.17亿元,同比增长16.0%;餐饮收入138.46亿元,同比增长49.9%。
今年以来,佛山多次举行促消费活动,推动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包括5月21日启动的2021佛山夜间消费节,以及8月8日启动的2021年佛山市88盛夏乐购狂欢月等。
在上述促消费活动中,各大商圈成为重要载体平台。例如,参与2021佛山夜间消费节和88盛夏乐购狂欢月的大型综合体包括王府井紫薇港购物中心、创意产业园、顺联广场、兴华商场、印象城、鹏瑞利广场、南海中建广场、三水广场等,分别来自季华路商圈、创意产业园商圈、陈村商圈、千灯湖商圈和三山广场商圈等。
据悉,《方案》有效期为5年,佛山市商务局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评选,专家组通过材料评审和现场核查,对照评定标准逐项开展达标确认,通过评定的市级示范商圈(步行街)可按照相关扶持政策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扶持资金。(记者/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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