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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报废行业激活巨大市场空间可期 报废机动车是亟待开放的宝贵资源

2020-09-09 11:46:50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商务部近日对外公布《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资质认定和管理、回收拆解行为规范、回收利用行为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细则》旨在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 作为2019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落实方案,《细则》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届时我国将正式告别报废机动车市场盛极一时的底下拆解乱象丛生的“蛮夷时代”,迎来机动车正规报废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的新时代。

资深汽车分析师贾新光始终强调“报废机动车是亟待开放的宝贵资源”,他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我国,报废汽车回收再利用和相关拆解结束都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其背后酝酿的巨大市场空间值得期待。

一直以来,由于缺少相关规范管理和政策支持,汽车报废行业是面临着“正规报废无人问津、地下拆解乱象丛生”的尴尬,原因就在于市场灰色地带对汽车零部件的巨大需求,尤其是“五大总成”,即二手市场对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的需求量巨大,催生了底下拆解市场无序发展,甚至存在出售报废汽车、拼装车等违法行为,导致汽车市场安全隐患丛生。

在贾新光看来,而治本之策,正在于正本清源,建立规范可用的政策法规体系,确保汽车报废行业回归良性轨道。他表示,完善报废汽车的相关政策,制定能够体现汽车生产企业负责回收、消费者主动报废及拆解企业乐于回收、加强管理和监督等三原则的机动车报废政策是杜绝乱象的唯一途径。

《细则》从资质认定和管理、回收拆解行为规范、回收利用行为规范、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细则》要求,回收拆解企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

为贯彻《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如实记录本企业回收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等主要部件的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上传至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系统的有关要求,《细则》还明确,回收拆解企业应当建立报废机动车零部件销售台账,如实记录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数量、型号、流向等信息,并录入“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

同时,《细则》还重申,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拼装机动车。 “严格控制拆借零部件的修复再制造和回收利用的全过程可追踪,是规范发展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重要保障。”贾新光认为,国家放开汽车发动机等总成零部件进行修复再制造,不仅可以对废旧车辆回收利用带来好的效益和一定的利润,还可以激发企业自行主动进行回收拆解再利用的意愿。同时,也将有助于激发报废机动车回收市场的活力,吸引更多资本进入,促进绿色循环经济的发展。(记者 童彤)

关键词: 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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