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收费不降反升咋回事? 看交通运输部权威回应
2020-01-10 13:39:11 来源:重庆商报
“ETC收了3038元,比去年回来多了200元左右!”9日,重庆车主张师傅开着货车刚从广州回来:同样线路,费用为何不降反升?
这段时间,不少车主和张师傅有同样的疑问:用ETC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时,收费为何忽高忽低?
今年1月1日起,全国29个联网省份的487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同时正式实行分段收费,部分车型调整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哪些变化影响了车主们的扣费单?
车主质疑: ETC收费不降反升咋回事?
9日,张师傅刚从广州回来,正在茶园一仓库卸货,他是8日8点多钟从迎龙收费站下道。
“去年高速过路费用了2800多元,今年ETC收费3038,反而涨了!”张师傅表示,新规实施后,跑一趟相同的高速线路,费用反而涨了。“费用只多了200元左右,但之前宣传的是全国省界收费站取消后,一是更加便捷,二是能节约过路费,但实际情况则涨了,为什么会这样?”
更让张师傅疑惑的是:“少扣的费用银行可以代为追缴,那多扣的呢?是不是也将返还给ETC账户?”
日前交通运输部曾回应称,全国高速公路并网运行才数日,部分地区系统运行不够稳定,需进一步调试完善。目前,各地已组织了技术团队,全力攻关,将加快改进完善。
官方回应:
加强运输组织提高实载率
1月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2020年春运形势和工作安排举行发布会。针对近日引起热议的高速公路收费涨价问题,交通运输部总工程师汪洋回应称,近期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部分货车司机。货车通行高速公路改为按轴收费后,车货总重低于平均吨位的收费有所升高。
汪洋表示,这主要有利于货车安装ETC以后可以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促进物流业的提速增效,同时国际惯例也是采用这种方式。
汪洋称,交通部已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以2018年的高速公路货车总量和里程加权平均计算吨位,作为重要依据来确定按车型收费的标准。
按照新的收费方式,车货总重达到平衡点以上的车辆,收费额较过去有不同程度降低,但是总重低于平衡点的车辆,收费额将有所增加。对此,交通运输部建议货运企业加强运输组织,提高实载率,更好地分享改革的红利。
对于货车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交通运输部要求实现“两个确保、一个降低”: 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的总体负担,确保同一收费车型在标准状态下的应缴费额不大于计重收费的费额;实现新收费标准对应的吨位比计重收费时的满载吨位至少下降10%以上。
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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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变化也影响扣费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爱民介绍,交通运输部2019年5月发布修订后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明确1类和2类客车分类界限值由核定载人数7人修订为9人且车长小于6米。同年7月,交通运输部又印发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李爱民介绍,自1月1日起,8座和9座小型客车,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通行费,收费标准平均降低1/3至1/2,通行费负担下降显著。还有一些省份,对客车实施降档收费。例如上海市2类客车按1类客车收费,广东省4类客车按3类客车收费,这些地区相应客车的收费水平显著降低。
此外,通行费实行取整新原则,将“以元为单位,实行3.49元以下舍,3.50元—7.49元归5元,7.50元—9.99元归10元”的取整原则,调整为ETC车辆通行费四舍五入取整到“分”,非ETC车辆通行费四舍五入取整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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