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管严”遭经济封锁,算家暴吗?
背景:3月1日是《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两周年。日前,杭州市妇联发布了一份反家庭暴力工作的调研报告,指出杭州主城区居民对行为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等家庭暴力现象认知态度较为统一,但对于经济控制、行为控制、冷暴力等暴力行为认知不足。比如,每月只给老公500元生活费,算不算家庭暴力?
新京报发表欧阳晨雨的观点:虽然《反家庭暴力法》未明确将“经济控制”纳入家暴表现形式,但通过经济控制给对方的精神造成侵害,同样构成家暴。每月只给老公500元生活费,如果家庭贫困,倒也情有可原,但对一般收入家庭,实质就是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行的经济控制,进而精神控制。以杭州地区的消费水平论,2017年上半年的月平均消费为3195元,500元的生活费意味着,丈夫的社会消费能力被严重削弱,随之带来的,是社会交往的后撤、放弃,对妻子的经济依附,精神的压抑也相伴而生。所以,称之为一种“家暴”,并不为过。在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当一方以生活费为“武器”,强行干涉另一方,以致影响到正常社会交往时,婚姻家庭的平等关系就发生了扭曲。在很多发达国家,经济控制都属于家庭暴力。在我国,一些地方也有探索,如深圳。家暴被曝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身处阴霾却不以为然、习以为常。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同时,还应深化普法教育,擦亮人们的双眼。
小蒋随想:一些老婆觉得老公将工资全部上交,由老婆“返”给老公一些零用钱,是一种“爱的体现”。一些女生在结婚前,也会明说要由自己管钱,让男生看着办。在追女生的过程中,在为爱不顾一切下,有的男生接受了上述“安排”。如果女方婚后将包括钱在内的家庭事务管得过紧,一般认为,男人就成了“妻管严”。以往,这种事只是张大妈、李大婶茶余饭后的谈资,不少人没有往“家暴”上面想。可透过专业分析,如果对配偶的控制从经济影响到社会交往、再到精神层面,导致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严重不平等,这种关系显然是有问题的。当然,这种事更多属于“民不举,官不究”。只是,如果一些家庭仍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可能很严重,恐怕是在自欺欺人,甚至会为婚姻的破裂埋下导火索。有的丈夫背着妻子藏“私房钱”就是一种消极应对,时间长了会不会“离心离德”也未可知。其实,家庭由妻子还是丈夫管钱,没有一定之规。一个家庭的氛围健康与否,零用钱只是侧面体现。关键是,夫妻是不是将对方视为一个平等的个体、而不是自己的附庸,有没有正视、沟通、解决家庭琐事的积极态度,种种细微之处才是夫妻感情及婚姻关系和谐维系的保障。关注各种家庭暴力,会使深受其害者得到解脱,也会给存在隐患的家庭打预防针。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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